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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組合名將消失?合同糾紛留後患   中新網11月4日

韓國SM娛樂公司在與東方神起成員發生了法律矛盾後,申請註冊『東方神起』商標權。但是根據以前的幾個判例,姓名權不在公司而屬於成員們,因此是否會把商標權賦予SM,目前仍是個未知數。而合同糾紛案涉及的三名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和細亞俊秀3人組事實上也將無法使用『東方神起』的名字。 因此,演藝界部分人士指出,『東方神起』這個名字事實上很有可能將消失在歷史深處。

韓國『中央日報』消息,在成員間u椄獂亄`的情況下,對於有優先權使用『東方神起』名頭的東方神起成員來說,2個組合(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3人和瑜鹵允浩、最強昌氏2人)中任何一方提出異議的話,都將造成雙方都不能使用。

與公司方產生了矛盾的3人組(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一直固守『東方神起不會解體,5人將一起進行』的立場。但是目前看起來雙方持續的矛盾局面好像不會輕易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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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三人解約成功 另兩成員支援老東家抗訴   中新網11月4日

昨日,據韓國媒體報導,東方神起『解約案』持續數月,三位成員金在中、金俊秀、樸有天終得自由身。韓國法院最近就SM娛樂與東方神起三名成員之間的專屬合同糾紛案做出專屬合同部分效力停止的判決。法院稱:『SM娛樂要保障東方神起三名成員(金在中、金俊秀、樸有天)獨立的演藝活動。』此特例也在韓國娛樂圈引發轟動。對此韓國SM公司舉行記者會,對此臨時判決表示抗訴。另外兩名東方神起成員沈昌氏與鄭允浩發表聲明,表明他們會全力支援SM公司。

據悉,2009年7月31日,韓國組合東方神起三名成員金在中、金俊秀、樸有天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決三人與SM公司所屬協定失效。經歷數月官司糾葛,10月29日,首爾中央va方法院裁定SM與三人的13年合約片面無效,法官指出,當初SM經紀與東方神起簽訂13年合約,幾乎是當紅時期的全部,形同一生綁約,非常不合理。因此到正式宣判為止,SM不得妨礙三人的演藝活動。

此後SM方面立刻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此臨時判決表示抗訴。三人昔日的同伴沈昌氏與鄭允浩也各自發表聲明,表明了他們支援SM公司的立場。鄭允浩與沈昌氏稱他們從來沒有想過離開SM公司,並表示東方神起是SM公司一手打造和培養的組合,沒有其他公司能比SM公司更了解東方神起,SM公司的努力和付出才使東方神起取得了今天的成績,他們相信金在中等三人也深知這一點。因此如果金在中等三人真心地希望東方神起還可以繼續活動,就應該盡快回應SM公司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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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允浩和昌珉 "發表對事件看法的親筆簽名文件中文翻譯

 新浪娛樂訊 東方神起與SM公司糾紛升級,在金在中、金俊秀、樸有天三位成員律師提起訴訟之後。前日(2日),SM公司舉行新聞發布會,東方神起另外兩位成員鄭允浩與沈昌氏都表示力挺SM公司發表確認函。全文如下:

我們是東方神起的鄭允浩和沈昌氏。

在提出三位成員的假審判定後,我們收到了來自各方的提問,大多都是詢問關於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簡單地用一句話來概括便是:在三位成員開始自己的化妝品事業後好像一切都變了

雖然我們是不懂得這個圈子的行情,但從客觀角度來看,按常理說z漁a化妝品公司如果光明正大的話,那麼在推進與東方神起合作化妝品事業的時候是不是應該首先與任何人都知道的他們的所屬公司SM商議後再進行呢?

我們認為化妝品公司在和經紀公司沒有任何交涉而採取直接與成員接觸,用如此便捷的方法開展營銷事業的情況下,不得不導致問題的產生,所以我們實再無法參與與這家公司的合作。

並且,希望我們長久以來通過自己的努力好不容易建立起的東方神起的聲譽及形象,不會被這種非常規經營的化妝品事業而撂倒,這是我們誰都不希望發生的事。

關於那家化妝品公司與我們的三名成員間做了什麼樣的承諾,他們向這三名成員說了哪些事,用那個化妝品如何、賺了多少錢,能不能賺錢等,對於這些我們全然不知,但是5年來向著相同的夢想全員共同努力創造出的『東方神起』,如果因為與這種不正派的化妝品公司合作而導致我們的名譽受損的話,我們是絕對無法理解和接受的!

  如今,『東方神起正在這麼淪陷』這個現實就擺在眼前,我們真的覺得這就像是一場夢,無論如何也無法相信。為什麼因為一個這樣的化妝品公司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真是非常惋惜,所以哪怕是現在,我們也真心地希望能和三位成員一起回到化妝品事業開始前,那個我們擁有相同夢想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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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日報中文網 11月3日

韓國當紅組合『東方神起』成員U-Know允浩(本名鄭允浩)和最強昌氏(本名沈昌氏),首次對與經紀公司SM娛樂發生專屬合同糾紛的其他三名成員表明了立場。

  『朝鮮日報』消息,SM娛樂於11月2日在首爾汝矣島63大廈就法院部分接受三名成員主張一事召開了記者會。允浩和昌珉在此公開了由兩人親筆簽名的文件。 允浩和昌氏在這份文件中主張『3名成員提出所謂的臨時處理申請後,我們不停地被人追問到底為什麼發生了這種事。用一句話說,似乎就是在3人開始從事化妝品生意後,一切都發生了變化。』

  兩人表示:『化妝品公司與經紀公司未經商議,就私自拉攏成員,為圖便利經營方法也極其簡陋,這必然會引發問題,因此我們沒有參與這種專案。』

  曾經親密的五位成員

  兩人還稱:『對於那家化妝品公司對3個人做了什麼樣的承諾、和他們說了什麼話、到底賺了多少錢,我們毫不知情。但五年來我們為了同一個夢想一同努力,才有了今天的東方神起,如今卻因為與這種不正規的化妝品公司做這種化妝品生意而要解散,實在無法接受。』

  此前該組合成員英雄在中、細亞俊秀、秘奇有天曾于今年7月針對經紀公司提出臨時處理訴訟,要求解除專屬合同效力。對此,法院判定專屬合同部分無效,要求『保障三名成員單獨的演藝活動』。

  另一方面,SM娛樂代表金永民(音)明確表示:『因為臨時處理決定,三名成員可以進行個人活動,但作為東方神起成員的活動,須通過本公司進行。』金英民還發出最後通牒說:『計劃明年春天在國內重啟東方神起的活動。為了做準備,要求三名成員在10天后的12日之前對此做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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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東方神起的fans.. 所以看法不多.. (因為6位神話oppa關心.所以我了解一下 ^^")

 

但事情變成這樣 ~ 覆水難收了吧 !!.  一旦5個人沒有共同的想法. 今後的路就難走也走不好了~

哎 ~強求來的..  就算在一起又怎樣...

祝福他們最最最後能找到最好的方式解決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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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允浩和昌珉撐公司

韓國組合東方神起其中三位成員,與經理人公司SM娛樂公司的合約糾紛再現白熱化,其餘兩名成員前日透過SM娛樂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表示力撐公司,連他們的家人也以聲明表示支持。東方神起出現內訌局面,解散危機一觸即發。

據悉,內地傳媒報道,東方神起會於本月21日到深圳體育館舉行亞洲巡迴演唱會在中國的最後一站,未知內訌事件會否令個唱腰斬。

自2003年出道後深受熱捧的韓國偶像組合東方神起,其中三位成員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於今年7月入稟法院,表示經理人公司SM娛樂公司的合約內容太苛刻,令他們身心疲憊,要求中止與SM娛樂公司的合約。事件擾攘多月,前日SM娛樂召開記者會,力斥早前法院判以合約部分內容無效,成員可以暫時活動。當日,自事件後一直以沉默應對傳媒的組合的另外兩名成員允浩和昌珉首度開腔,他們的家人也以聲明力撐公司。

勸別一失足成千古恨

 允浩和昌珉在聲明中表示,在過去五年的時間,五位成員是以相同的條件為SM娛樂工作,而組合也是由SM娛樂一手打造,一定要遵守與SM公司的約定,不會違背與公司的信義。允浩和昌珉又表示,自三位成員開始了自己的化妝品事業後,好像一切都變了,「從客觀角度來看,按常理說那家化妝品公司如果光明正大的話,那麼在開展化妝品事業前,是不是應該與他們的所屬公司SM商議後再進行呢?」兩人質疑大家好不容易建立組合的聲譽及形象,因而不希望因為經營的化妝品事業而令演藝事業撂倒,「5年來向著相同的夢想的成員,共同努力創造出的東方神起,如果因為與這種不正派的化妝品公司合作而導致我們的名譽受損的話,我們是絕對無法理解和接受的!」兩人又強調,日後只會以公司名義下的「東方神起」活動,「我們衷心地希望三名成員能和我們繼續以東方神起之名活動,能盡早作出正確的決定,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兩人父親認為不應解散

 允浩和昌珉的家人也發表聲明,指這場合約糾紛令允浩和昌珉遭受嚴重的損失,不管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兩人的父親表示,當初那三位成員的父母都有向他們提過一起投資化妝品的生意,但經過考慮後認為組合的發展已不俗,決定不參與。後來於5月時,組合於日本的經理人公司Avex向SM娛樂的金英敏社長表示,該三名成員的投資直接或間接地利用東方神起的名義進行。及後有成員的家人即表示:「從現在起不為SM做事了。」允浩和昌珉的父親因說服不了其他家長,也表了態。鄭允浩的父親說︰「這三名成員到底為什麼,為了何等理由要放棄這個代表國家的品牌,這個韓流最高的名譽及未來的保障,為什麼會發生如此大的變亂,我直到現在也覺得像做夢一樣。」

■文︰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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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中央日報》11月3日

 昨天,東方神起的經紀公司SM娛樂召開了記者會,向涉及合同糾紛案的三名成員細亞俊秀、英雄在中和秘奇有天發出最後通牒,希望他們盡快回覆在12日是否會回歸東方神起的活動。

  韓國《中央日報》消息,SM代表理事金英敏(音)于昨天(2日)下午3點召開了記者招待會,他說『這次臨時處分訴訟並不是不當的專屬合同或奴隸合同的問題,而是源自三個成員在與公司無任何關聯的情況下獨自進行了化妝品專案並由此產生了金錢的誘惑』。

  最近法院判決三名成員向法院提起的終止專屬合同效力臨時處分的申請部分勝訴,該天的記者會是SM方為反駁這個判決而召開的。

  金代表解釋說:『三名成員在今年1月6日的時候藉口休假到中國玩,參加了化妝品公司的中國法人投資說明會、拍攝了照片、參加了贈品抽簽活動等。該照片在中國的門戶網上登載之後,公司在才事後知道了此事。三名成員拿著中國公司理事的名片活動的。』

  金理事說:『今年6月初某大型化妝品公司請求在韓國和中國使用東方神起進行代言,但是三名成員因為自己的化妝品專案而拒絕出演,之後的6月末遞交了專屬合同無效內容的証明,7月份申請了停止專屬合同的臨時處分』。

  金理事板上釘釘地說:『此次的臨時處分決定只是暫定許可三名成員在訴訟判決出來之前可以進行個人活動而已,並不是認可作為東方神起的權力。同時,以東方神起身份活動的話,應該根據SM專屬合同活動、關於該活動的對賬和分配也應遵循目前的基准。』這是對三名成員提出警告:如果任意活動的話,將在本案勝訴之後對其提出損害賠償。

  SM還對合同條件進行了解釋:五名成員和他們的父母在最初10年的合同基礎上又簽訂了加上了3年的更新合同。該公司認為『全體父母全部親自參與了協定並同意』,『僅僅矚目13年這個數字就提出合同不正當的說法是不妥當的』。

  金理事說『我公司計劃東方神起明年春天回歸國內,為此要求三名成員在12日之前就此作出答覆』並結束了記者會。

  當天,SM分發了其餘兩名成員瑜鹵允浩和最強昌氏親自製作的印刷物,二人通過印刷物說『東方神起更廣闊的未來將和SM一起,為了從明年春天開始的韓國活動應該從6個月前開始準備,三名成員真心希望東方神起活動的話,請在無法挽回之前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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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明報》11月3日

 東方神起成員Xiah,Micky及Hero早前獲法院判定,與經理人公司SM Entertainment的合約部分無效,可以暫時自由活動。昨天SM召開記者會,怒斥合約條款苛刻及被欺壓都只是3人的藉口,其實一切只是錢作怪。

  『明報』消息,SM代表金勇敏說:『事件全因3人受到金錢引誘而起,他們自從開始化妝品事業後變了很多,為了錢他們背棄與公司的信義!法庭的判決對事務所是很大的打擊,我們無限量支援及投資培養藝人,他們成功後卻想獨立活動,這對「韓流」的發展是很大的阻礙。』

  SM更公開另外兩位成員U-Know與Max的聲明:『東方神起是由SM Entertainment培養出來的,今後我們亦會繼續在SM以東方神起的名義活動,東方神起並不存在於SM以外的地方。』

  他們表示因預見參加化妝品事業將會有很多問題發生,故沒有參與,『我們不希望一直很努力建立的東方神起名譽及形象,被這並非正業的化妝品公司業務所破壞。』他們都想與3位成員繼續活動,並希望3人能在本月12日前有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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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日報中文網 chn.chosun.com 

 

法院最近就SM娛樂與東方神起三名成員之間的專屬合同糾紛案做出專屬合同部分效力停止的判決。法院稱:“SM娛樂要保障東方神起三名成員(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獨立的演藝活動。”對此,SM娛樂表示:“就臨時判決給SM娛樂帶來的損失,今後會起訴要求賠償。”

SM娛樂代表金永民2日在首爾汝矣島63大廈活動大廳舉行記者會時主張說:“法院10月27日做出的決定,只是在本案訴訟判決出來之前暫時允許他們個別展開活動,並不是承認三名成員作為東方神起成員的權利。”

金永民還表示:“此次臨時處理申請並非不公平的專屬合同、人權侵害和奴隸合同引發的事件,而是因為三名成員的化妝品事業而引發的,是和金錢誘惑有關的訴訟。對於臨時判決結果,我們不僅會提出異議,而且會迅速採取一切可能的法律應對措施,包括本案訴訟、索賠訴訟等。就臨時判決給SM娛樂帶來的損失,今後會起訴要求賠償。”

 

從情書中看到了一些神起的部份,印象中他們 5個是認真又可愛的 ~

『東方神起』組合名將消失?合同糾紛留後患     中新網11月4日

韓國SM娛樂公司在與東方神起成員發生了法律矛盾後,申請註冊『東方神起』商標權。但是根據以前的幾個判例,姓名權不在公司而屬於成員們,因此是否會把商標權賦予SM,目前仍是個未知數。而合同糾紛案涉及的三名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和細亞俊秀3人組事實上也將無法使用『東方神起』的名字。 因此,演藝界部分人士指出,『東方神起』這個名字事實上很有可能將消失在歷史深處。

韓國『中央日報』消息,在成員間發生了法律矛盾的情況下,對於有優先權使用『東方神起』名頭的東方神起成員來說,2個組合(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3人和瑜鹵允浩、最強昌氏2人)中任何一方提出異議的話,都將造成雙方都不能使用。

與公司方產生了矛盾的3人組(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一直固守『東方神起不會解體,5人將一起進行』的立場。但是目前看起來雙方持續的矛盾局面好像不會輕易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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